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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英】To Encounter

大概是自我剖白,挺不知所云的,我写完后也看不懂了



To Encounter


年轻人曾问父亲,怎样才算成为一名诗人。

父亲答:“当你觉得自己生出了一颗诗心的时候。”


父亲的话当真应验。十余年后,纵观首都的整个上流社会,没有人不知道弗朗西斯·波诺弗瓦的大名。在那个物质生活已经充盈得不需要攀比的圈子里,艺术,哲学,诗歌相继成为人们热衷讨论的话题。谁要是对此表现出丝毫不感兴趣,就会被嘲笑为土包子,是只有财富没有脑子的空壳傀儡。然而那些珠光宝气的先生太太究竟能真正明白多少,恐怕连他们自己也不敢细想。以至于当他们在沙龙上围坐,对着某一中世纪诗人的佳作摇头晃脑时,脑海里的思绪恐怕已经飘到前些日子见到的华丽礼帽,或是隔壁街区仅有一面之缘的俊俏佳人。但撇开这些不谈,无论如何,总而言之,这些人功不可没,将弗朗西斯一手捧成了圈内的红人。正是从某天,某个贵族在聚会上当众朗读弗朗西斯的诗作开始起,他的名字就注定要在这些人中流传,至于他本人能从中获得多大的利益,那只是时间问题。值得一提的是,当这股潮流过去,当这阵风的尾巴从首都的贵族间彻底抽离,弗朗西斯又会变更身份,由一个众人膜拜的宠儿,变为一枚新的弃子。但是,这波潮流不会去得太快,在此之前,有足够多的好处可以供他攫取。且不说他是否前途无量,总之在可以看见和推测的不算很久的将来,他的路途总归是一片光明的。

早在大学期间,弗朗西斯就在圈里小有名声,由一个颇有影响力的贵妇起草,越传越广,越传越神乎其神,终于在他毕业那年达到了极致。弗朗西斯毕业后,甚至根本不需要考虑日后的生计问题,就被无数的盛情邀请和赞扬拉入了圈子里,从此成为其中的一员。他生得一张俊脸,善于言谈,诙谐幽默,更是博得诸多太太小姐的青睐,仿佛从弗朗西斯的影子中,便可窥见她们已经逝去或未曾到来的春梦旖旎。

正在前夜,才有人和他求婚。“弗朗西斯先生,您不妨考虑一下我的女儿吧!”那位爵爷是这么和弗朗西斯说的,“她自小就淑贤优雅,也很喜欢您的诗。我相信,她是可以使您幸福的。”彼时正是一次盛大的晚宴,老爵爷这么一说,全场的空气都安静了。随即人群中传来窃窃私语,羡慕的,嘲讽的,嫉妒的,混杂在一起。弗朗西斯困惑地看着面前头发斑白的老者,倘若除去身上繁复华丽的穿戴,他不过也和个小市民别无二致。而且关键是,这老头脑子不好使,有点疯,经常胡言乱语。弗朗西斯不好当众拆台。他沉默片刻。嘈杂的议论声盖过了乐队的奏鸣。有人朝他指指点点,脸上挂着混合着各种意味的表情。

弗朗西斯下意识移开了视线。他的目光游移片刻,最后落在某个人身上。

这人混杂在人群之中,但是如果仔细看,便会发现他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,此人看起来十分年轻也许是长得分外显小的缘故,他只穿一套灰色的西服,不加雕琢,倒像个正装出席的大学生。注意到弗朗西斯迷茫的眼神,那人挑了挑眉,露出一个期待兼有玩味的表情。并且弗朗西斯越是无助,他嘴角的弧度就愈是明显。最后,他似乎觉得时机已到,便清清嗓子走到弗朗西斯身边。


“诸君,”他说,“据我所知,弗朗西斯已经心有所属,是一位来自异域的美丽姑娘。”

骚动停止了。所有人都信服地看着那人,仿佛从他口中说出的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。“柯克兰先生!”有人欣喜地喊道。人群继续陷入窃窃私语,又散开去。弗朗西斯搂住那人的肩膀,神不知鬼不觉地混进人流中,偷偷溜走了。

他们来到一处小酒吧。灯光昏暗。两人各点鸡尾酒一支。弗朗西斯叹道:“真多亏你给我解围。”

亚瑟·柯克兰不说话。他盯着木质吧台上反光最明亮的一个橙黄色光点。

“不过什么异域姑娘……你编得可真够恶心,以后我还不知道该怎么圆回来。要知道,不管你说什么,他们总是信你……”

“闭嘴。”亚瑟打断了他的话,继而沉默不语。弗朗西斯便不看他,只是闷着喝酒。他喝得很慢,喝了快小半杯的时候,亚瑟才又发声了:“你想结婚吗?”

弗朗西斯愣住。弗朗西斯说:“你想?”

亚瑟说:“对不起。”

这道歉来得突兀又没有缘由。诚然,弗朗西斯自认为亚瑟做过不少恶心自己的事(他单方面不爽而认为的)。但是就他对亚瑟·柯克兰的了解,没有一件能使得亚瑟为之道歉。他想不出亚瑟曾经做过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,值得对方如此郑重的语气。

——哦,他想起来了,亚瑟·柯克兰撕毁了自己的第一首长诗。


一日午后,弗朗西斯躺在偌大的草地上打盹。梦里他瞧见刺目的阳光,苍茫的行云,他听见尖叫,欢笑,惊恐的狂呼,琴音空灵。月亮升起来,星星落下去,彩虹蜿蜒着刺入心脏,白日死在年轻人的瞳孔里。他醒来,暴雨倾盆,几滴雨珠滴在他睫毛上。他索性闭上眼,远空的雷声为他加冕,泥点子溅到他金色的头发上。他浑然不觉。他躺在雨幕里,就如同躺在无垠的夜空下。这时候,他听见一个声音从自己上方传来。

“喂。”那个声音说,“你睡着了吗?”

弗朗西斯猛地睁眼。

银白的闪电划进他的眼眸中。

弗兰西斯有些不为常人理解的怪毛病,比如雨天躺在草地里,他把这些形容为只有自己才能理解的浪漫。他并非希望引人注目,而仅仅只是内心所向。他的朋友们都早已习惯,不去理会这些怪癖。然而,约莫是那个雨季的亚瑟·柯克兰多了一句嘴,从此就被拽入弗朗西斯的生活。

那时候他们还都是学生,最年少最狂妄,好像什么都不懂又好像什么都懂,胸膛里因涨满了不能实现的高远理想而隐隐作痛,七情六欲都混作一团。所谓青春的苦痛大抵如此,无须赘述。弗朗西斯曾问父亲,怎样才算成为一名诗人?父亲答,当你觉得自己生出一颗诗心的时候。弗朗西斯在找,弗朗西斯没有找到,他寻得到诗心,抓不住理想,因此自觉不算个合格的诗人,也没有资本一往无前。

才华横溢又自视甚高的人,往往找不到施展抱负的方向。一腔才气给多情又多难的诗人带来无穷无尽的孤独。他坐在阁楼上,写那些没有人可能看懂的东西。他以为自己会这样写一辈子,在黑暗中茕茕孑立,然后——然后呢?然后亚瑟·柯克兰走进了他的生活。


他在图书馆的角落写一首长诗。这是他生平以来第一次进行这样的创作。他明白,这是一次至关重要的进军。然后亚瑟·柯克兰走过来,拉开椅子,坐在他的对面。敏捷的才思在他的脑海里走马,笔尖亲吻纸页点点滴滴。他很快就写好了第一节,并兴奋地邀请自己的朋友观赏。

亚瑟接过那几张纸,看着看着,他的眉头皱起来,他往后翻了一页,粗粗扫过,一点点很细致却又很深刻的痛苦在他眼里转瞬即逝。亚瑟问:“你想发表这些?”

弗朗西斯的眼睛亮了,他微微站起身来,按住对方的肩膀,刻意压低的声音里飞溅着滚烫的热切和渴望:“我当然想,我想发表这些,我恨不得能立即把它出版。我想要举世瞩目,我想扬名立万,我想所有人都听见我的声音。”他说着,语速越来越快。

亚瑟嗤笑了一声:“那我教你个方法。”

他说,抬手,利落地“唰唰”几下,将那几张纸撕成了碎片。动作熟稔得好像练习了千遍万遍一般。

紧接着,他优雅地将碎片丢入一边的纸篓,目不转睛地起身离开了。

弗朗西斯原地愣了几秒,突然发疯似的冲了出去,他揪住亚瑟的衣领,一拳把他掀翻在地。亚瑟不甘示弱地回击。他们最后扭打在地上,灰尘和不知道哪来的血迹把衣衫染得斑驳狼藉。但最后他们都站起来,用夹杂着各种意味的眼神看着对方。

亚瑟说:“我可以帮你。”

他说得不错。亚瑟在校外有广博的社交圈,他将弗朗西斯曾写过的一些作品交给其中一位颇有名望的编辑。过了不出两个月,弗朗西斯的作品就流传开来,成为了首都的新一轮的风尚。顺水人情还是很容易做的。


然而亚瑟看错了弗朗西斯,也没能从一开始就明白他所说的理想。弗朗西斯不缺天赋,他缺乏的是理解,他渴望的举世闻名是建立在共鸣的基础上,而绝非粗陋浅薄的搬弄文字,无谓跟风的空洞赞许。投身艺术的人总是落得这么个下场,艰难痛苦地自我剖白,而后让围观的群众沾沾自喜地拾人牙慧,创造是非。在此情况下,他们和一台高效的打字机别无二致。这是一滩淤泥,除了愈陷愈深以外不会有别的结局,能做到的最好的地步就是不把别人一起拉下去。可惜亚瑟·柯克兰没有做到。

这使他想起他父亲第一次为他介绍一个什么名门望族,那就是他逐渐没落的开始。而如今他看着弗朗西斯,就像看着另一个自己,将自己曾经走过的路再次完美地于眼前重现,弗朗西斯将重蹈他的覆辙,他可以看见对方和自己一样的结局。


弗朗西斯常常很晚才回到合租的公寓房,那时候他的室友还未休息。安东尼奥跷着脚瘫在沙发上:“恰拉……我美丽的小天使……”他满嘴胡言乱语,眼神和杯中的酒液一样浑浊迷离,他突然站起来,然后栽倒在地上,再也起不来了。基尔伯特坐在桌子前咬着笔杆,他瞥了弗朗西斯一眼:“你应该学会去承受。”他接着说:“这是命中注定的,没有人可以懂我。”他突然又狂笑起来,像某种尖锐的划破天空的东西那样刺耳。待他笑完,他揪着自己的头发,从喉口吹出一番难以言喻的叹息。弗朗西斯不想说话,他径直进了房间。昨天晚上他带回一个姑娘,他觉得自己的枕头上似乎还沾有那姑娘的气息,这气息使他感到心烦意乱。

这时候他有些懊恼了,懊恼之后,一种背叛自我的罪恶感油然而生。亚瑟·柯克兰固然为他提供了一条路,但是他自己却没有坚定的意志拒绝。多情多才的人常容易心软,磨灭了自己的意志随波逐流,陶醉在一些莫须有的欢乐中。

人总是这样,每天起床后都觉得胸膛里充斥着憧憬——而这股悸动经不起细想。因为一旦仔细琢磨,就会发现,其实本并没有任何东西值得期待,不过是虚假的对于未来的信心和展望蒙蔽了双眼。这时候就会觉得有些困倦,恨不得睡下来等第二天重新开始。

弗朗西斯有点自暴自弃地想,算了,就这样吧。



经历了尴尬地求婚,他从那个不堪回首的宴会上逃走,挟同亚瑟一起。他走进酒吧,听对方没头没尾的道歉。诚然,撕了第一首长诗确实可恶,但是据弗朗西斯的观察,也并没有任何一个贵妇或是老爷能静下心来看这些长诗。或许亚瑟是对的。亚瑟并没有害他,背叛者自始至终只有他一个而已。

亚瑟问:“你痛苦吗?”

弗朗西斯愣了一下。他并不回答,只是很慢很慢地拿起酒杯。他眼里的光消逝退散,露出一片烟紫色的忧郁迷茫。他沉默了好一会儿,才在亚瑟逼问的眼光中说:“我愿意牺牲。

亚瑟:“牺牲无益。

他这样下了定论,弗朗西斯突然觉得心里被打通了。新的痛苦总是会有,它转变了形式,但是总归存在,牺牲的确无用,还给人造成一种自己无比勇敢决绝的错觉。其实根本没有人在意,真正有可能在意的,还只是这个已经被麻痹的,孤芳自赏的自己罢了。

“实在不行,我可以和那位爵爷的女儿结婚。”弗朗西斯试探地说,“我会尝试着妥协。虽然我不认识他,也不认识他女儿。”

亚瑟定定地看着弗朗西斯:“据我所知,那位爵爷只有两个儿子。他没有女儿。”

亚瑟喝了一些就有些醉。弗朗西斯想阻止他,但他硬是把所有的液体都喝下。走出酒吧的时候他已经摇摇晃晃,一点也不像那个闻名的社交宠儿柯克兰先生。弗朗西斯扶着他,送他回住处去。亚瑟嘴里无意识地叨叨着一些字句,弗朗西斯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,但他觉得自己听懂了。他捕捉到亚瑟眼中稍纵即逝的一缕光,于是他一霎那认识到,这和他少年时在镜子里看到的自己眼中的光彩,是一模一样的。

弗朗西斯问:“爱情是什么?”

亚瑟:“不过是个四个字母的单词罢了。”

“那理想呢?”

亚瑟醉了,他扯着嗓子:“什么?你说什么?”


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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